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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富翁瞒着女友 公证千万婚前财产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日 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近年来随着离婚、再婚现象的增多,人们对婚姻财产关系的处理越来越理性。记者昨日从主城各区公证处了解到,目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数量在逐年增多,一年办理的数量,由前几年的几起甚至零起,增加到去年的上百起。

    案例:富翁公证600万别墅

    “去年末,我曾经接待过一名老板,他公证的婚前财产,仅别墅就价值600万。”渝北区公证员小涂告诉记者,2007年12月,一名中年男子开着豪华轿车来公证处作房产公证,涉及财产上千万。

    对方与公证员聊天时透露,自己辛辛苦苦从工地上挑河沙开始,到现在坐拥千万家产,结果遭遇前妻背叛,离婚时还分走了一半血汗钱。“他说不想自己第二次婚姻再受到伤害,所以就瞒着未婚妻来作财产公证。”小涂说。

    “还有一对年过五旬的夫妇,来公证处给女儿作财产公证。”小涂透露,他们公证的财产是一套房子,原因是女儿不顾他们的反对,执意要和一同学谈恋爱,最后他们顺从了女儿。而女儿男朋友收入不高,家庭条件又不好,于是父母出钱为他们购买了房子。“他们害怕女儿以后离婚,而房子被别人分走。”小涂说。

    分析:四类人作婚前公证

    小涂透露,他干了5年的公证工作,在2004年前,婚前财产公证每年只有廖廖几起。“现在一年起码要办理近200起。”

    小涂说,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男女都有,其中主要有四类人:一是有钱的再婚者,他们担心再婚后婚姻发展不顺利,导致财产被人分割。二是夫妻年龄差异较大,而办理公证的,一般是年龄大者,他们担心对方感情不纯粹。三是父母出钱给儿女买房的,担心儿女权益受损。还有一类,就是法律意识比较强,对待婚姻很理性的市民。

    声音:有人理解有人反对

    刘先生是一名律师,他结婚两年了。他说,婚前财产公证逐年增多,反映了市民维护自己财产和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是文明进步的标志。

    “再婚夫妻进行财产公证,我很理解。”婚姻专家朱美云认为,再婚者大多经济独立,情感更加理智。尤其是不少再婚者经历过一次离婚的痛苦,所以希望家庭账目明晰,将来不必因财产分割伤害彼此感情,这是一种对婚姻负责的态度。

    对于婚前财产公证,今年25岁的小向不理解。她告诉记者,若男朋友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她立马就会提出分手。

    “公证财产这事情不大,但体现出他自私,也透露出他对我的不信任。”小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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