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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人为恶意逃债假装离婚 户口簿上仍是夫妻

发布时间:2017年6月4日 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舜网讯 赵某欠济南某公司60万元拒不归还,法院应济南某公司的申请对赵某妻子刘某的汽车进行了扣押。刘某却拿出2000年法院给出的离婚调解书,说自己与赵某已离婚多年,不该替赵某还债。最后法院通过研究认定,刘某与赵某是恶意逃避债务。

赵某从事个体经营,经常赊欠济南某公司的货物,截止到2007年年底累计拖欠济南某公司60万元货款。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于2008年6月将赵某起诉到平阴县人民法院。法院通过审理,于同年12月判决赵某偿还欠济南某公司的60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赵某拒不到庭接受执行。后经该公司工作人员调查跟踪,发现赵某的妻子刘某有一辆汽车,执行法官便扣押了该车。为此,2009年4月,刘某向平阴法院提出异议,称自己早在2000年就在聊城某法院与赵某调解离婚,法院扣押她的汽车的行为是错误的。

对于刘某的异议,法院进行了开庭听证。在庭审过程中,济南某公司向法院提供了赵某与刘某现在的户口登记证明,证明虽然二人已离婚多年,但现在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处。

执行合议庭认为,虽然赵某与刘某于2000年通过法院调解离了婚,但2004年以后,赵某与刘某仍然一起将户口迁入平阴县,户口迁入后登记的仍是夫妻,故不能完全排除二人已经复婚的可能。二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故意。
故此,平阴法院于日前作出裁定,驳回了刘某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