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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须提交哪些材料?哪些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0日 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  

  李福霞,大连婚姻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怎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须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条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合法的婚姻关系才能成立。


  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是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准许委托亲友、父母、兄妹、律师和其他人代理进行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递交结婚申请登记申请时,必须出具下列证件的原件: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明;


  二、由所在单 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不在本区、本乡申请结婚的一方,其《婚姻状况证明书》应在街道、乡人民政府盖公章;


  三、由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书》;


  四、本人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男女双方户口均不在上海市,但其中一方的父母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可在父母所在地申请结婚,但必须出具能反映其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或者提供申请结婚当事人父母所在的单位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能证明其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现役军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提供,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申请结婚,应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书》。


  公费出国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人员培训部或其派出单位出具。


  自费留学人员申请结婚,《婚姻状况证明书》应由:1、驻外使馆出具的在外国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书》;2、出国前已达婚龄的,还须开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公务、劳务出国或去港澳人员,除持本人护照外,还应持所在国家的我驻外使馆或我驻外机构、港澳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出国前已达婚龄,还须出具原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哪些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哪些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类:患性病未治愈的;重症精神病;先天痴呆症患性病未治愈的;重症精神病;先天痴呆症;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